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被判上繳國庫。年半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對被告人田玉軍受賄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受贿依法可予減輕處罰。超千不上訴。新吾鑒於田玉軍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疆维军审線索,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407萬餘元。自治主任副主任田玉軍受賄案,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副書記、對被告人田玉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田玉軍的行為構成受賄罪,
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
宣判後,2025年6月6日,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具有立功表現;認罪悔罪,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應依法懲處。減輕處罰情節,經查證屬實,田玉軍當庭表示服判,
中新網6月6日電 據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