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新吾
疆维军审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酌定從輕、對被告人田玉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407萬餘元。
宣判後,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2025年6月6日,資金撥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上繳國庫。
中新網6月6日電 據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鑒於田玉軍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線索,被告人田玉軍利用其擔任山東省濰坊市奎文區委常委、副主任田玉軍受賄案,積極退贓,依法可予減輕處罰。具有立功表現;認罪悔罪,